最近,我时而会与董弟兄聊起手机里很火爆的话题:女儿结婚好还是单身好。董弟兄与我一样,对手机里的这个话题很“敏感”,因为我们都有一个“大龄女儿”(董弟兄的女儿今年三十五岁,我女儿今年三十七岁)
出于种种原因,如今,“剩女”很多。做长辈的,手里“搁”着未出嫁的大龄女儿,万般着急,却又十分无奈。于是,便本能地去探求——“女儿结婚好还是单身好?”——这个问题。不难发现,大龄女儿的长辈们,“骨子里”是为“单身好”站台的。所以,但凡有“单身好”的证辞,例证,他们都点赞,收藏。
董弟兄向我坦言他的见解:
1,结婚是首选(女儿嫁给她满意的配偶)。2,没有“首选”这个福气,就单身(宁缺勿滥)。3,既然只能单身,则单身比结婚幸福。
在董弟兄看来,“单身”这款幸福,是“不得以而为之”的。(并非悖论)
我同意董弟兄的见解。
不过,我又想,按照这样的见解,结婚也好,单身也罢,其幸福是基于世人的“三观”。基督徒何至如此“受限”!
我把我的想法交给神,求神在这件事上启示我。
几天后,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件事。那时,我在一家报社当记者。这是一家经过政府审批的民间报社,报社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国企搞改革。我是应聘入职的临时记者。有一天,我去采访本市罐头厂厂长。厂长姓王,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。王厂长说,他是刚刚从轻工局调过来当厂长的。罐头厂濒临倒闭,之前的领导班子极尽全力,都无法使厂子生机,这几年,工厂年年亏损,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。市轻工局决定从局里派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,下厂做“代理厂长”。局领导找来找去,找不到人,没有干部愿意来收拾这个烂摊子。最后,找到他。他起先也不愿意去,经过局长再三说服,他终于答应下来了。局长对他说,你有困难,有要求可以提出来,局领导一定帮你解决。他说:“我有一个要求,我的人事关系,工资关系只能在局里,而不是在厂里。”
王厂长很明智,不是吗?厂子搞的起来也好,搞不起来也好,他的待遇不变,在局里。
我和董弟兄都有一个单身的大龄女儿。在世上,结婚幸福,还是单身幸福,那是世人的事。我们的女儿以及我们的家庭不存在这个问题,我们的“待遇”在天上,那是“最好”。
“假如,”我爱人说:“女儿的婚事拖到超过生育年龄,哪……”我回答说:“假如,神要你的女儿生娃,年龄是问题吗!”
“哎,”有一天,董弟兄叹气道:“女儿这么大了还没嫁出去,抑或今后只能单身,要被世人嘲笑的啊。”我说:“会不会被世人嘲笑,取决于神,‘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,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。’就算嘲笑了,又怎么样,那是神允许的。神说:‘惟有我,是安慰你们的。你是谁?竟怕那必死的人,怕那要变如草的世人,却忘记铺张诸天、立定地基、创造你的耶和华。’”
耶稣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: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儿女、田地,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;就是房屋、弟兄、姐妹、母亲、儿女、田地,并且要受逼迫,在来世必得永生。”(可10:29-30)
正常基督徒的生活,无一不是“为主和福音”。女儿的婚事,等到今天,没有理由说不是“为主和福音”。于是,“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;在来世必得永生。”
这是主的承诺,而且,“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,好比一个聪明人,把房子盖在磐石上。雨淋,水冲,风吹,撞着那房子,房子总不倒塌,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”(太7:24-25)
你说,我的女儿或是董弟兄女儿,在婚姻的事上,是要按世人的“三观”期待幸福,还是按主的承诺支取幸福!